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南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入驻绿色通道实施方案》的通知
| 招商动态 |2017-09-22
市南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
入驻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区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提高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效率,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确保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尽快落地,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一)利用内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招商引资项目。
(二)利用外资500万美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
(三)符合我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优质项目,如总部经济、现代金融、时尚产业、航运物流、中介服务、休闲旅游、文化创意、海洋经济、科技信息、健康产业及电子商务等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四)区领导重点关注并交办的优质项目。
二、运行方式
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统一受理、项目代办、快速转办、并联审批、督办到位”的无障碍行政审批服务方式。项目单位或各审批部门(单位)均可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提起启动审批绿色通道,由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召集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区卫计局、区食药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市南分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协商,确定是否具备启动审批绿色通道的要求。
(一)建立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专人负责制度。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定专人全程协调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审批,协调组织代办服务人员与项目单位积极对接,督促项目单位早申报、协调审批部门快审批,确保重点招商引资企业早日落地。
(二)建立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代办窗口。在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立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代办窗口,代办窗口负责项目统一受理登记、转办,对代办项目的审批进展情况进行记录,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保管工作。
(三)实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配备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人员,负责代办窗口无偿全程代办服务,服务工作“一包到底”。
三、工作措施
(一)并联推进。区级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审批由目前串联审批模式改为并联推进审批模式,经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召集相关部门(单位)确认可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代办服务窗口收件后转交相关部门(单位)同步开展审批工作,通过组织会签《重点招商引资企业项目并联审批通知单》,通知并组织并联审批部门(单位)进入相关审批程序办理相关许可和审批手续。各部门(单位)要本着“一次性告知”、“宁让部门麻烦,不让企业费事”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和改善服务。审批办结后审批决定、相关证照由代办服务窗口统一送达。
(二)集中审批。对于大型商业地产项目,具备招商条件后,对其引入的商业项目,采用集中审批服务模式,提供全方位的“一条龙”服务,有效缩短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率。
(三)协调联动。建立议事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进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于少数超出我区各部门(单位)审批权限的事项,由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业务对口关系转报上级政府部门审批,并切实做好跟踪协调服务;对于需要本部门(单位)下级机构(如二级单位)或所属行业领域内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支持的事项,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监管,提高工作效率,在不影响服务质量的同时,主动压缩办理时限。
(四)优先办理。凡是适用范围内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进入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享有优先办理权,实行“特事特办”。各部门(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手续办理,只能提前,不得迟滞拖延,做到限时办结。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政府大力扶持的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各部门(单位)要突破常规、跟踪服务、从快办理。
(五)特色服务。对适用范围内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办理审批,为企业提供以下特色服务:
1.预约服务。绿色通道公开预约服务